【2023年招生计划已更新】 【2023年剩余招生计划已更新】 第二段剩余计划【本科部分】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2008-04-08 09:24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2008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精神,为了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简介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是福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坐落在福州大学城,占地443亩(预留600亩),首期投入3亿多元,建筑总面积12.97万平方米。现为中国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单位、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会会长单位、福建省高教学会副会长单位、福建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福建省绿色学校、福州市文明学校。2006年12月以优秀等级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

学院以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为宗旨,坚持“人才强院、质量立院、特色兴院”战略和“以就业为导向,以素质为基础,以能力为本位,以创新为动力,以质量为核心,产学研结合”的办学理念,积极探索项目实战、订单培养、顶岗预就业等高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实行“双证书”制,坚持“面向市场,依托行业,产学结合,服务海西”的办学方向,实现了具有历史意义的跨越式发展。

学院目前全日制在校生4000多人。设有技术工程系、计算机系、经济系、管理系、人文社科系、应用外语系、商贸系、公共基础部、继续教育学院等9个系部。设有高等职业教育研究所、礼仪研究所、自动化研究所和六个工作室。紧紧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建设,贴近市场,开设29个全日制专业(44个专业方向),形成以广告设计与制作、旅游管理、市场营销、计算机网络技术、应用电子技术为重点专业的5个特色专业群。广告设计与制作、旅游管理专业为省级精品专业。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齐全。图书馆建筑面积1.45万平方米。院内专门建有一栋面积超过7000平方米、设备先进、适应高职学生生产性和仿真实训的实训中心,并建设卫星电视教育系统和影视编辑实训中心、物流配送实训室、机电工程实训中心等74个现代化的实验实训室,其中影视动漫实训中心为2007年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学院与福州市经济发达地区福清、长乐市人民政府建立产学研合作基地,并选准海峡西岸特色行业的领军型企业为战略合作伙伴,与网龙(中国)公司、冠捷电子、西湖大酒店、金得利集团等知名企业联合办学,校企深度融合,共同参与高职人才培养,实现校企双赢。同时还建立了68个运行良好并有保障机制的院外实践教学基地。

学院积极拓展办学空间,注重吸收外国优质教育资源,先后同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理工学院、德国波恩国际文化交流学会(EFS)开展合作办学,与澳大利亚、台湾等地高校开展合作交流。中加合作开办计算机系统技术专业已连续两年招生,办学成效显著。同时积极加强与省内外院校合作办学工作,与首批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结为姊妹友好学校,并充分利用大学城的区位优势,与大学城其他高校资源共享,共同发展。

目前,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切实加强内涵建设,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着力打造福建高等职业教育品牌,积极构建和谐校园,努力向省内一流、国内知名、特色鲜明的示范性高职院校迈进!

二、学院性质、办学地点

1、性质:公办

    2、层次:大专

    3、学制:三年制(高职单招工艺美术类、商贸管理类、财经类、旅游类专业为两年制)

4、办学地址:

(1) 大学城院本部:福建省福州大学城源阳路1号

(2) 仓山校区: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39号

三、录取规则

(一)录取原则: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尊重考生志愿,志愿优先、成绩优先。

(二)调档比例:根据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省招委会规定,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三)录取方法:

1、按照福建省招委会规定的录取方法进行录取工作。

2、体检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4、招生计划数以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及省高招办公布为准。

5、学费标准:计算机系统技术(中加合作办学)每学年12000元,艺术设计(动漫设计)专业每学年7000元;市场营销(仓山校区办学)、国际商务(仓山校区办学)、商务日语、商务英语、计算机网络技术、信息安全技术、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汽车运用技术、会展策划与管理专业每学年6000元;文秘、广告设计与制作、金融保险、会计电算化、电子商务、旅游管理、物流管理(连锁流通)、房地产经营与估价、计算机应用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专业每学年5000元。

四、监督与保证

1、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院招生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制定学院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2、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学院招生工作的信誉。

3、学院招生工作在院纪检监察室的监督下进行,确保学院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五、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1、录取结果在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网上公布,考生可在录取结束后登录我院网站查询是否录取。网址:http://www.fvti.cn

2、学院在招生录取结束后,以邮寄录取通知书方式及时通知考生。

六、奖学金、贷学金及勤工俭学

1、奖学金:按国家规定每年评选一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金额分别为8000元、5000元、3000元、1500元;学院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依据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件,每学年评奖一次,约有20%的学生可获500-1500元的各等奖学金。

2、贷学金: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可依据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规定,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

3、勤工俭学:学院将尽可能开辟勤工俭学渠道,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

七、毕业待遇

  学生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时,思想品德符合要求,由福州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福建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并经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学院实施“以就业为导向,以素质为基础,以能力为核心”的培养模式,学生在完成本专业教学计划的同时,接受与专业相应的技能培训与考核,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八、咨询通讯方式

1、招生咨询:0591-83760326(日常办公) 传 真:0591-83760318

2、网址:http://www.fvti.cn

3、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大学城源阳路1号   邮编:350108

4、电子邮件:zsb@fvti.cn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

                                     二OO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微信公众号
手机访问地址